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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积极做好拟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调查摸底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22 】 【选择字号:

近日,安定区委编办根据省市编办、司法等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的通知》(定机编办发〔2020〕16号)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具体工作内容,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深入区直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对赋权事项进行调研摸底,认真梳理拟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议目录清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调研重点。省市通知下发后,区上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调研方案,成立调研小组,靠实工作责任,确定调研对象。采取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填报与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向区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要求按时限结合各自实际科学据实填报;同时,由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口、永定路等4个乡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等10多个区直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广泛征求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对赋予管理权限的意见建议,确保建议目录清单有理有据。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明确法规依据。对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上报的赋权事项建议清单,区委编办、区司法局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特别是结合区直部门的权力职责、赋予权限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乡镇街道承接能力的实际,重点围绕扩大乡镇街道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权限,进行研究讨论审核把关,确保建议赋权事项适应中央和省、市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

三是形成赋权建议清单,明确权力责任。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细致、认真全面的摸底调研,梳理统计拟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议目录清单22项,涉及教育、就业、农业、农机、畜牧、城市管理等6个部门。同时,对梳理的赋权建议目录清单及时与区政管办进行沟通讨论,初步确定后汇报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审定,并按时上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通过探索落实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为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着力破解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有力支撑。供稿:张翼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