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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委编办:学字为先 实字为基 宣字贯通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9-04 】 【选择字号: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安定区委编办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提高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工作、宣传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学”字为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提升法治意识

持续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开展多角度学习。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围绕工作深入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办机关法治教育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办内《室务会议制度》,依托专题研讨、专题党课、室务会集中学习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掌握机构编制政策,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突出“系统学习”,调动全体职工共同学。把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等法规制度作为常抓常学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办机关干部认真学;持续推进《条例》《规定》纳入党校教学内容,进一步增强各单位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条例》《规定》的行动自觉。三是抓住“时间节点”,营造氛围专题学。落实《安定区委编办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充分运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汇编》,开展机构编制制度政策“理论业务人人讲”活动,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办内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法典》《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筑牢理论根基,推动法治精神入脑入心、笃信笃行。

二、“实”字为基,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夯实法治基础

立足发展角度,加强法治工作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见行见效。一是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修订并重新印发了《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审批权限等,把加强党的领导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调整完善“三定”规定制定。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制定印发了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数据局、区卫生健康局等7个部门“三定”规定,调整了区民政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职责,印发了8个部门和28个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的通知。同时,指导区级涉改部门“三定”规定、乡镇(街道)相关调整通知的制定印发工作,将健全职能体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在职责范围内统筹抓好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宣”字贯通,坚持突出重点,持续扩大法治宣传

把准宣传方向,瞄准法治建设,扩大机构编制工作知晓度。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在印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向各部门(单位)印发《条例》《规定》宣传册,大力开展机构编制宣传活动,提升“12310”举报电话社会知晓面,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持续扩大《条例》的覆盖面,利用“魅力安定”微信公众号、安定区机构编制网”公众号等媒介,转载《条例》《规定》及配套法规的原文、内容解读、知识普及等,以线上宣传扩大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认知,深刻领会其精神要义和政策要求。三是抓好巩固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列为常态化工作,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普及,始终坚持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本质要求,教育引导干部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增强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供稿:付丽)

编辑:赵丽娟   复审夏彩霞   终审:陈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