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委编办“三强化”奏响机构编制档案规范化管理新篇章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发挥档案资源作用,区委编办认真对照档案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奏响了新篇章。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确定一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归集整理、存放保管、查阅登记等具体工作,作要求,通过系统学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不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开展自查,确保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精神,结合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建立了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明确档案的分类标准、归档范围以及保管期限,确保档案分类清晰、准确,便于查找和利用,明确收集范围,确保重要的文件、资料、记录等都能及时纳入档案管理。2023年针对不同门类的档案,分别整理出机编类永久、30年及10年保存期限档案合计211件;党群类共整理出永久及30年保存期限档案共计72件;行政类档案共整理出永久、30年及10年保存期限档案共132件,为日后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为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防止档案在保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遗失、损坏、泄密的情况,区委编办建立了档案室温湿度记录表、安全检查登记表和档案借阅登记表,安排专人定期对档案室进行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检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同时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档案借(查)阅手续,严防涉密档案传输到非涉密设备,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编辑:赵丽娟 复审:夏彩霞 终审:杨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