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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6-01 】 【选择字号: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5月30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大局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稳步实现巡视全覆盖目标任务,稳妥有序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风政风不断向好,为顺利完成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今后五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精准、贯通、系统、治理工作理念,坚持“三新一高”导向,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2年5月30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在兰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5人出席会议。王赋同志主持会议。全会选举了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并经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与会同志列席了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