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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2-26 】 【选择字号:

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省、市有关年度报告公示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间

20201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告对象

凡在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均应参加2019年度报告  

三、报告方法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实施网上年,需要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材料如下: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2019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4.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只涉及卫生系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不需提交);

5.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开办资金证明(由事业单位自己出具,模板请参照附件)、银行开户证明、住所证明(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二)纸质年度报告留存及提交情形

涉密事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其他事业单位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纸质年度报告自行留存,以备后续监督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主动加强与区委编办业务人员的联系,认真做好网上年报的资料上传和纸质年度报告的留存归档。

(二)各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所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安排和督促按时进行年度报告

(三)对年末实际情况与原登记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业务范围等)不一致的,在办理完年检后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有关变更登记申请也按照先网上提交,再报送纸质材料的程序进行。

联系电话:0932-8219039      QQ:182579994

 

 

    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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