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十七届二中全会要求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2011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
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继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不断完善改革总体布局的又一重大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公益服务是民生的基本内容,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必然会积累民生方面的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落在实处。
二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从需求结构看,通过改革,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和供给,有利于扩大消费,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从产业结构看,通过改革,促进我国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主要由第二产业拉动向一、二、三次产业协同拉动的转变。从要素投入结构看,通过改革,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公益事业,提高事业单位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要素和资源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完善我国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紧密联系、相互影响。这些年来,事业单位改革一直在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但总的看,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框架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中仍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仅影响了事业单位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制约了相关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要从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要求出发,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努力形成各个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微观事务交给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到公益事业发展上,加强对公益事业的政策引导、总体规划和有效监管,同时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更好地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目标。
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现阶段,我国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这一改革目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检验这项改革成败的标准,就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公益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问: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答: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这一总体目标,与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相衔接,与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要求相联系,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新期待。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从2011年到201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这一阶段性目标,主要是针对目前存在的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体制机制的关键环节进行改革,力求一段时间内见到成效,为实现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改革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是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改革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的总体设计。总体目标明确了改革努力的方向,描绘了改革的蓝图;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在分类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规划了改革清晰的路线图。两者之间是远近结合、梯次推进、分步实施的关系。
问:如何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
答:这类单位的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创新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其公益属性,激发生机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对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
四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五是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六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是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问:如何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答:大力发展公益服务,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一是强化政府责任。主要是按照“保基本”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就医、上学等公益服务需求。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主要是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执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同事业单位公平对待。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要是完善扶持政策,为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问:在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二是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提高使用效益。三是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问:在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政事分开,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将这类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事企分开,改革的方向是转企改制。这两类改革是整个改革的“小头”,都有过渡期,逐步改革到位。
问:如何理解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改革工作方针?
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
分类指导。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并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其公益属性和生机活力。
分业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并做好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
分级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分级组织实施改革。中央主要负责指导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地方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党委、政府除了抓好本级事业单位改革外,还要对本地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负总责。
分步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2015年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分步实施的改革路径。在具体改革任务上,中央也提出了分步实施的要求。有的改革措施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实施,不要求一步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可按照中央明确的改革步骤,结合自身特点,作出分步安排,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问: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行业体制改革的关系?
答: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在总结前期各行业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是解决改革涉及的共性、基础性和衔接性问题,不是“另起炉灶”,不替代正在进行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同时也明确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相衔接。
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具备哪些有利条件?
答:当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牢固的政治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举改革开放旗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正确的行动指南。二是不断增强的物质基础。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和长足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和财政实力明显提高,为公益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一定的财力保障。三是扎实的实践基础。各地区各部门已经进行多年探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特别是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先行先试,积累了丰富经验。四是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对公益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需求层次日益提高,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20 周年,下半年还将迎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社会各界对改革普遍关切,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新的阶段。这些都为事业单位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一定要抓住当前改革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