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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委编办“三项举措”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4-25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安定区委编办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在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健全机构编制制度体系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方面精准施策,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始终坚持在学深悟透上发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领学作用,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编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党校相关培训班等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同时,将《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委编办室务会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并转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学习,通过编委领导领学、部门单位细学、编办干部深学,“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入脑入心,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是健全机构编制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委编办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编委和市委编办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事宜严格落实编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制度,确保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定西市安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配套印发《定西市安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办理流程》等文件,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程序和权限,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编委“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事项提交区委编委会议研究,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各环节的程序要求审核审批机构编制事项,维护机构编制决策的权威性。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文件批复的机构数、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数,严守机构编制底线。同时,强化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供稿:付丽)

编辑:付 丽   复审夏彩霞   终审:杨芳爱